1、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多长时间?可以免哪些费用?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费给予补助。
2、什么是退役士兵省级行政区域异地教育培训?
答:指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在全省范围内选择民政部门招标确定的培训机构和专业,免费接受教育培训,解决部分市州教育培训资源匮乏,专业设置单一,退役士兵选择范围窄的问题。
3、全省有多少家易地教育承训机构?
答:省民政厅通过委托各市州民政局向当地政府申请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128家单位为全省(2017年—2019年)退役士兵易地教育培训机构。退役士兵必须在全省统一认定的承训机构中选择易地教育培训机构。
4、退役士兵如何申请参加异地培训?
答:退役士兵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申请,填写“退役士兵参加易地教育培训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由市州统一组织教育培训的各县市区,还应获得市州安置部门的审批),按承训机构规定的时限报到参加教育培训。
5、退役士兵参加异地培训需要带什么资料到承训机构报到?
答:退役士兵入学报到时,必须持《士兵(士官)退出现役证》、身份证和安置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签注审批意见的《申请表》交由承训机构审核登记,作为入学的凭据。
6、退役士兵参加异地培训学费、交通费怎么支付?
答:选择易地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培训结束后,凭培训毕(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费收据向安置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按不超过安置地(户籍所在地)相关教育培训费用标准据实报销;如超过标准则由本人承担额外费用。所需交通费(含交通保险费)由退役士兵本人自理。
7、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能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可以享受什么税费减免优惠?
答: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以享受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以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